当前位置:
芦山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盗窃手机案
时间:2025-01-27 13:16:16 出处:焦点阅读(143)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不是芦山医生,也不是安局病人,更不是快速病人家属,他却在医院走廊上、查处病房外徘徊,起盗窃手目的机案竟是偷手机。近日,芦山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偷盗手机的安局违法行为人汪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在芦阳街道县医院外科,快速我的查处手机被偷了,请出警。起盗窃手”今年10月14日下午,机案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接到市民陈某报警称自己手机被偷。芦山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得知,安局报案人陈某在当日13时30分左右带着女儿下楼去取药,快速将自己的一部价值778元的手机放在病房内充电。14时许,当她回到病房时发现手机不见了。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将违法行为人汪某锁定。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汪某14日下午,在芦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8楼外科过道内来回走动,行踪可疑,当看见过道没人后,快速窜入陈某所住的病房内将手机盗走。
在经过半月的证据固定后,10月31日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汪某进行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芦山公安
记者 李晓明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